林学院推免生成绩评定细则

一、推免生成绩构成。
总成绩=基础分*60%+面试成绩*40%
二、成绩计算。
1 基础分,基础分=必修课平均成绩×70%+综合测评平均成绩×30%。
2 面试成绩,由专业面试成绩(占75%)和附加分(占25%)两部分构成,其中专业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各专家组成员推荐面试打分(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
3 附加成绩(附加分上限为10分),包括:
1)参加“挑战杯”科技竞赛、创业大赛类科研活动并获省级以上奖励,排名第一加8分,第二加6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1分,最低加1分(注:不含国家、部、厅级各类协会、学会以及校级各种科技文化活动);
2)参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国家项目主持人加5分,第二名加3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1分,最低加1分;校级项目主持人加2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0.2分,最低加0.1分;专业提升计划(专业技能大赛)项目获奖者每项加0.4分。
3) 获国家、部、厅级各类协会、学会优秀证书,每项加1分,以2分为高限;获校级及其以上优秀证书,每项加0.8分,以4分为高限;获院级优秀证书,每项加0.4分,以2分为高限。(注: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暑期社会实践个人、优秀工作者、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为加分项,各种奖助学金不加分。)
4) 已正式发表科技文章:在中文核心刊物以上发表,第一作者每篇加4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1分,最低加1分;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每篇加2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0.5分,最低加0.2分;
5) 国家、省级新品种或获得国家专利: 国家级新品种第一完成人每项加8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1分,最低加1分,省级新品种第一完成人每项加5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1分,最低加1分;获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每项加8分,第二名加5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1分,最低加1分;获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完成人每项加3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1分,最低加1分;获外观专利第一完成人每项加1分;
6) 英语过六级加1.5分;
7)计算机过二级加1分,过三级加1.5分;
8)担任过一年以上班级及班级以上学生干部的,酌情加0.5—1.5分,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得分(工作表现积极优秀者,成员及班委成员:加0.5分;部长、班长、支书:加1分;主席团成员: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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