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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同学:
经前期自主申报,材料审核,组织现场答辩,林学院学生代表投票评选,现将林学院团委学生会“优秀部门”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团委组织部、文体部、党建部、二课部、团委办公室、党校部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4月27日18;00点前至林学院团委办公室(7教904)反映。
林学院团委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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