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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2026年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学院成立了认定小组,经学生自主申报,现就第一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于6月4日-6日向学院党委办公室董老师反映,电话028-86291451。
一、认定小组
组长:崔兴雷
成员:范川、张少博、韩珊、董文英
二、第一次认定结果
林学院
2025年6月4日
上一条:林学院关于遴选2025级新生班主任助理的通知 下一条:林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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