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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2026年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认定小组认定,现就第二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于9月8日-10日向学院党委办公室董老师反映,电话028-86291451。
一、认定小组
组长:崔兴雷
成员:范川、张少博、韩珊、董文英
二、第二次认定结果
林学院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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