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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生奖励及评选办法》(校学发〔2024〕20号)、《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和《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5〕12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学生。

2.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8名 (标准5000元/人)

(二)社会捐资奖学金

1.陈育新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2名 (标准6000元/人)

2.陈育新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6名 (标准2000元/人)

3.大北农励志奖学金:2名(标准2000元/人)

4.比亚迪奖学金:1名(标准10000元/人)

5.长江造林优秀学生奖学金:20名(标准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二)参评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位点小者优先。

2.比亚迪奖学金: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0%,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优先:

(1)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或本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

(2)曾在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业技能提升计划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

(3)在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实践等竞赛性活动中取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3.其它社会捐资奖学金:参评学生在符合评优评奖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课程成绩位点小者优先。

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

1.请以小班为单位于10月7日18:00前将班级汇总表发给指定接收人。

2.学院完成资格审查、评选、公示,拟评学生在学工系统(新)完成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审批后报送学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5教314);

联系电话:028-86291465。

林学院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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