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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2025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拟认定学生名单补充公示

全院同学: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5〕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小班评议组评议、公示,学院督察、审核,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补充)进行公示(为保护学生隐私,将姓名隐去,保留学号)。

公示时间:2025109日-2025年10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李老师反映(办公地点:5教314 )。

林学院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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