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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创建康明惠党支部、康明惠团支部、康明惠班的实施办法(试行)》(院党字〔2025〕3号),学院近期开展了相关认定和评选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学院决定,命名林学202303班为“康明惠班”。
经答辩评议,林学202503班、林学202506班、森保202501班获“康明惠班团支部创建优秀方案”。
特此通知。
林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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