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5年度年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暨教职工年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胡 迅 潘远智
副组长:徐振锋 谭 波 杨 娟
成 员:范 川 张少博 董 尧 宫 立 钟 宇 杨 桦 王 勇 崔兴雷 唐骄萍
二、考核对象及工作安排
(一)教职工
1.考核内容
(1)师德评价考核: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
(2)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2.考核分组及负责院领导
第一组:水保系、木科系21人,召集人张少博,负责院领导潘远智;第二组:林学系28人,召集人范川,负责院领导徐振锋;第三组:森保、碳汇中心25人,召集人崔兴雷,负责院领导谭波;第四组:行政、综合实验室18人,召集人宫立,负责院领导胡迅、杨娟。
3.考核等次
师德评价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均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师德评价“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3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20%,严格四舍五入;原则上师德评价考核“优秀”应包含年度考核“优秀”。
4.考核方式
(1)教职工个人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2025年度)》。
(2)现场述职。制作PPT,每人3分钟,重点介绍本年度师德表现及工作业绩。系、室、中心主任述职还应包含分管工作的成效,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民主测评。本系室内部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互评。
(4)党支部评议。党支部书记和系室主任结合现场述职、民主测评结果和平时表现,综合评议出教职工考核结果,排序后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5)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评定考核结果并公示。
(二)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
1.考核内容及等次
处级领导班子全面考核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评定考核结果。
处级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2.考核方式
(1)现场述职。领导班子不单独述职,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个人述职一并完成,处级正职和副职分别不超过10分钟和8分钟。
(2)民主测评。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民主测评。到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4/5。
(3)结果评定。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
(三)师生党支部书记
1.考核内容
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照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年度内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取得成效。
2.考核方式
(1)党支部撰写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篇幅不超过1000字。总结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语言精炼、数据翔实,计划要聚焦工作实际,突出年度重点任务。
(2)现场述职。要求制作PPT,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结合党支部工作总结,重点讲自己抓支部建设的具体工作。
(3)结果评定。学院召开党委会,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各支部的综合评价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不低于15%。
三、时间安排。
(一)各考核组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考核和测评,各系室将测评结果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2025年度)》于26日12:00前报行政办宫立老师。学院拟于29日下午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评定考核结果并公示。
(二)12月29日14:30在5-307会议室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领导班子和个人的民主测评。
(三)师生党支部书记述职定于2026年1月4日下午14:30在5-307进行。
林学院党委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