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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关于选举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的通知
时间:2026-04-30  作者: 学生会办公室   审核人:唐骄萍

全院各小班:

我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任期将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志。现就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和产生程序

(一)代表的条件

代表应是取得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学籍的本科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对本院学生工作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普通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我院本科非毕业班学生人数为774人,结合我院实际,本次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50人。

(三)代表名额

各小班请严格按要求报送代表:2023、2024、2025三个年级,各班需择优推荐2名代表,优先推选班长、团支书及其他班级团支部骨干成员。

二、代表的职能与义务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三)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四)评选新一届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

(五)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工作要求

选举工作务必公开透明,需将本班学生代表人选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于5月8日12:00前以正确文件名格式(如:林学202401学代表信息)报送至林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邮箱sicaulxyxshbgs@163.com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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