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管理,选拔高素质的林业科学人才,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本分配办法。
一、名额分配原则
推免生名额分配遵循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重点向民生领域急需相关的学科专业倾斜的原则,同时结合各专业培养质量及在读生人数分配,旨在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优秀学生。
二、名额分配依据
根据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生名额,依照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布、学科专业性质、国家和省一流学科建设等情况,将推荐名额分配至各本科专业。
三、名额分配程序
1.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当年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并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2. 每个专业推荐1名候补人选,推荐工作中,若出现申请人放弃或者被取消资格的情况,相应名额在专业内按候补排名择优推荐。若出现新增加指标的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分配。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林学院负责解释。若与上级相关部门最新文件不符,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