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现任团委、学生会、青年先锋队主要学生干部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评选14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全日制在校在读;
(4)德育素质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5)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6)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7)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2.参评条件
(1)工作表现优秀,主席团由老师考核,其他主干由主席团考核;
(2)优先评选主席团,其他主干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小者优先。
3、当学年内,林艳奖学金不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兼得。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院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若有疑问,请咨询5教314办公室李老师,028-86291465。
林学院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