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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创新创业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30  作者:   审核人:

全院同学:

根据学校教务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创新创业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为表彰我校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优秀本科生,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经研究,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10名“四川农业大学2025-2026学年创新创业典型”。其中学院可推荐1名参评人,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参评学生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二)参评学生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该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三)参评学生须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

(四)参评学生须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其创新创业事迹真实且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感染力,能在大学生中起到教育、示范和引领作用;

(五)曾获评往届“创新创业典型”的学生不再参与本次评定。

二、评选范围

参评学生应为在2025-2026学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在创新创业领域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成绩及成果应为该学年取得,其中双创项目以立项公示时间计算,双创大赛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计算,学术论文以见刊(在线)时间计算,发明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计算,注册公司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计算。

三、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

四、材料提交

填写《2025-2026学年创新创业典型基本信息表统计表》《2025-2026学年创新创业典型成果信息统计表》(附件1、2),同时提交本学年的成绩证明(必修课成绩、综测成绩),省级及以上双创项目结题/立项证明,省级及以上双创大赛获奖证明,论文(已正式发表)、专利(已获授权)证明,以法人身份注册公司证明,入驻校级孵化园证明,领办企业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证明,带动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须以文件夹形式按照“学院—姓名-联系电话”格式统一命名,附件1、2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请于11月1日前提交至学院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邮箱:lxycxcyfwb@163.com。

林学院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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