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校研发〔2023〕10号)文件要求,林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工作复试小组制定了复试方案,并严格按照复试方案组织了复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英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基础知识等进行了考察。根据学院2023年招生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了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经林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党政联席会审核,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3号-4月17日。
如拟录考生中有放弃,在各专业候补中依次递补录取。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向林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地点:7教915;电话:028-86291256。
特别说明:
1、如资格审查材料复审有问题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请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2023年4月30号前将在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的体检报告整理成PDF电子文档,以“体检+拟录取专业名称+姓名”的格式命名该文档和邮件主题后发送到359821763@qq.com邮箱。体检参考模板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通知》的附件材料。未按学院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经查明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不诚信者,取消录取资格。
4、如有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请一定及时拨打学院电话(028-86291256)。
另外,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有少量调剂名额,我院将根据研究生院安排预计4月上旬在全国研究生招生系统和院网发布调剂公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欢迎有意愿调剂的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积极填报调剂志愿。
附件: 林学院第一志愿拟录取公示名单.xls
林学院
202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