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届毕业生:
为确保 2024 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 2024 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 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迅
副组长:徐振锋 谭 波
成员:钟 宇 韩 珊 齐锦秋 陈 铭 董 尧
秘书: 兰 丹
二、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 1 篇代表作, 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 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 1 件专利。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5月15日前 请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 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 件 2、3),并将论文原文,专利证书等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 2670116545@qq.com。
2.2023年5月17-19日. 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不少于 3 天。
3.2023年5月23日,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至学校。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兰老师,028-8629146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期刊目录参考(科技处).rar
附件2.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3.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xlsx
林学院团委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