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7号)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号)研究生奖励与资助的相关规定,结合2023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预通知,学院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现就2023年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
主任:胡迅 潘远智
副主任:徐振锋 谭波
成 员:钟宇 韩珊 齐锦秋 陈铭 张云奇 黄从德
董尧 李钰 罗可馨(研究生代表)
秘 书:李羿桥
纪检督察员:钟宇
二、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①申报评奖需要提交《奖助学金申请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②一览表中各类论文、荣誉证书、相关证明的纸质支撑材料(文章需提供封面、目录、首页;在线发表文章需提供网址;EI、ISTP或者其他会议期刊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学术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等),文章需提供学校科技管理处系统审核信息截图(导师账号可查询)。③各类申请表(纸质版)。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荣誉称号
9月26日前,申请人提交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至各小班负责处(各小班自行通知)。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由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开展,具体推荐流程由研会负责人通知、安排。
9月28日,小班指派专人对申请者上交各项材料按照《林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加分、核算,班主任需对小班初审结果进行复核,一览表核算分数小班内公示。同时小班统一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奖助学金申请一览表》(电子版)交7-915。
10月9日前,学院汇总、审核小班评审材料,组织评选。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10月9日前,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奖助学金申请一览表》电子表(附件1),电子表及纸质证明材料提交至小班负责人处(各小班自行通知)。小班指派专人对申请者上交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班主任需对小班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按照学院《林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评分标准》进行核算,一览表核算分数小班内公示。
10月10日,以小班为单位,提交评选材料至7-915办公室,电子版相关材料发送至负责人王晓QQ(1721408209),邮件主题请写:姓名-林学院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姓名-林学院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10月20日前,学院对初审材料进行复核、评选,并进行公示。期间通过公开答辩的形式完成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具体答辩时间确定后再通知),各类名单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参评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详细信息。
四、注意事项
1.成果认定截止时间是提交材料到小班的截止之日,学院汇总、审核小班初审结果,不进行成果补充。学业奖学金已使用成果查看2022年学业奖学金已使用成果公示(博士+硕士)(附件3),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均不得重复使用。
2.如在评审中发现有学生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况,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
3.学院按照《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4),对科学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参评人数比例进一步细化学业奖学金的硕士名额评选指标。
4、若学院评审细则与学校通知要求有冲突时,以学校通知要求为准。
五、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以《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准,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
https://yan.sicau.edu.cn/info/1045/10406.htm
五、工作咨询和投诉渠道
办公地点:7教915
咨询电话:028-86291256
投诉电话:028-86291462
附件1:林学院奖助申请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林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评分标准(2023年).docx
附件3:林学院2022年学业奖学金申请一览表(博士+硕士).xlsx
附件4: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doc
林学院
202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