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院关于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24-09-23 14:32:15

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7号)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 号)研究生奖励与资助的相关规定,学院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现就2024年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

主任:胡迅 潘远智

副主任:徐振锋谭波杨娟

成 员:范川 韩珊 张云奇 张少博 崔兴雷 惠文凯 骆紫藤董尧 李钰 甘甜赟(研究生代表)

秘 书:李羿桥

纪检督察员:宫立

二、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①申报评奖需要提交《奖助学金申请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②一览表中各类论文、荣誉证书、相关证明的纸质支撑材料(文章需提供封面、目录、首页;在线发表文章需提供网址;EI、ISTP或者其他会议期刊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学术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等),文章需提供学校科技管理处系统审核信息截图(导师账号可查询)。③各类申请表(纸质版)。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荣誉称号

9月24申请人提交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材料至各小班负责处(各小班自行通知)。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由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开展,具体推荐流程由研会负责人通知、安排。

925小班班委统一上午9点到学院办公室5教306进行材料审核,需要对申请者上交各项材料按照《林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加分、核算。班主任对小班初审结果进行复核,一览表核算分数小班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统一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奖学金申请一览表》(电子版)交5教310。

9月29日前,学院完成复核、公示上报评审结果。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927日前,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奖学金申请一览表》电子表(附件1),电子表及纸质证明材料提交至小班负责人处(各小班自行通知)。

929-30日,以小班为单位,小班班委统一上午9点到学院办公室5教306进行材料审核,需要对申请者上交各项材料按照《林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加分、核算。班主任对小班初审结果进行复核,一览表核算分数小班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提交评选材料至学院办公室5教310,电子版相关材料发送至负责人杜柯芋QQ(2479226700),邮件主题请写:姓名-林学院202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姓名-林学院202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10月11日前,学院对初审材料进行复核、评选,并进行公示。期间通过公开答辩的形式完成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具体答辩时间确定后再通知),各类名单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参评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详细信息。

四、注意事项

1.成果认定截止时间是提交材料到小班的截止之日,学院汇总、审核小班初审结果,不进行成果补充学业奖学金已使用成果查看2023年学业奖学金已使用成果公示(博士+硕士)(附件3),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均不得重复使用。

2.如在评审中发现有学生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况,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

3.学院按照《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4),对科学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参评人数比例进一步细化学业奖学金的硕士名额评选指标。

4、若学院评审细则与学校通知要求有冲突时,以学校通知要求为准。

五、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以《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准,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

https://yan.sicau.edu.cn/info/1045/11192.htm

五、工作咨询和投诉渠道

办公地点:5教310

咨询电话:028-86291256

投诉电话:028-86291456

 附件1:奖学金申请一览表-林学院.xlsx

 附件2:林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评分标准(2024年).docx

 附件3:林学院2023年学业奖学金申请一览表(博士+硕士).xls

 附件4: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doc

林学院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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