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24-09-26 10:30:24

2021级、2022级、2023级各小班:

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各班级,全体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优秀班集体

全院共3个指标,奖金1000元/班

(二)优秀学生

全院共84个指标

(三)优秀学生干部

院级学生组织共8个指标,各小班共30个指标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优秀学生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

(3)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3.优秀学生干部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30%。

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院级、班级学生干部)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备案。校级学生干部由相关职能部门推荐,校团委审核,学校备案。

(二)优秀班集体

1.班级管理好,班规等制度健全,执行好,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成员团结,积极向上,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室风好;

3.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4.学风建设好,学风状态评价优秀,全班同学学年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人数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补考重修人数率平均数;

5.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高;

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大的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四、工作安排

(一)优秀学生:各小班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自愿申请,班级无名额限制,小班初审后填写《2023-2024学年林学院xx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推荐汇总表(优秀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各小班推荐1人,并填写《2023-2024学年林学院xx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推荐汇总表(优秀学生干部)》。

(三)优秀班集体:自愿申报的班级填写《2023-2024学年林学院xx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推荐汇总表(优秀班集体)》。

(四)资料上交:9月30日前,各小班将经班主任审核同意的《2023-2024学年林学院xx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inxueyuanxxxs@163.com

(五)10月9日前,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对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评审,学院内公示。

(六)10月10日(暂定)优秀班集体答辩,请申请班级提前做好5分钟PPT。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10月11日前,拟获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登录学工系统进行申报,班主任在学工系统完成所有优秀个人审批。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校区级、院级、班级学生干部不得重复推荐,各小班注意提前核实有无已在学院、校级学生组织被推荐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

(2)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3)转专业同学在原班级进行评优

 附件:2023-2024学年林学院xx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1).xls

林学院

2024年9月26日



【点击数:  |  编辑:林学院(Top) 返回页面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