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4〕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小班评议组评议、公示,学院督察、审核,现将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补充)进行公示(请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李老师反映(办公地点:5教314 )。
附件:
林学院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拟认定学生名单(补充).xlsx
林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