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院关于举办“新东方杯”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来源: 2024-10-29 15:06:05

 

全院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精神,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43号)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举办“新东方杯”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为选拔人才参加校赛,现院赛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410-11

二、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三、大赛目标

努力把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校院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四、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工作部

(二)承办单位

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

(三)大赛工作组

大赛工作组由主办单位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织策划、统筹协调工作。工作组负责大赛的跟进落实、活动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小组,负责对赛事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行为予以处理。

    五、大赛内容

大赛采用院初赛校区复赛、全决赛三级赛制。

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成长赛道设本科生组,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研究生组。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六、赛程安排

(一)选手报名(1113日前)

所有参赛选手,请于11132400前,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以下简称大赛平台)报名参赛板块,按照《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学生操作手册》(在大赛平台报名参赛”版块下载),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参赛材料具体参赛材料见赛道方案

大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重要提示:学生须同步提交报名信息和参赛材料,赛道只能选择一个,一旦报名审核通过后,赛道将无法更改。

(二)学院初赛(1113日前)

学院至少30%同学参赛。要求24级全部同学参赛,23级每个小班不少于12人参赛,22级每个小班不少于8人参赛,21级每个小班不少于4人参赛,研究生每个小班不少于5人参赛(研究生只能参加就业赛道)

比赛方式:各小班评比推选出2名优秀作品,将优秀作品材料和报名成功截图于11101800之前分别打包发送至林学院双创部邮箱:lxycxcyfwb@163.com

由大赛工作组组织专家评委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得分标准为去掉评审最高分与最低分,以平均分数作为最后得分。按得分排名推选同学进入校区复赛。

(三)校区复赛(11月14-22日)

校区复赛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开开展(本科生校区复赛以招生就业处通知为准,研究生复赛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1.校区复赛晋级名额。工作组根据各院、所在校生人数、报名人数等因素,分配各院、所(室)晋级复赛名额另行通知

2.校区复赛参赛及评审方式。各院、所(室)推荐参加校区复赛的选手,按校区复赛要求提交参赛材料和参赛(另行通知)。

(四)全校决赛(11月下旬)

1.决赛晋级名额。校区复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中表现优秀选手以及经工作组单项考察推荐的选手晋级全决赛,晋级名额另行通知

2.决赛参赛及评审方式。决赛参赛选手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比赛顺序,依次上台进行主题陈述、评委提问(成长赛道)或综合面试就业赛道),评委现场打分。

七、奖项设置

1.参加网报均赋予智育基础分0.5分。

院赛获奖赋予第二课堂成绩和荣誉证书:

一等奖,赋予智育附加分3分;

二等奖,赋予智育附加分2分;

三等奖,赋予智育附加分1分。

2“校赛”个人奖分别从成长赛道、就业赛道选手中,各评出一等1,奖金2000元;二等2,奖金1500元;三等3,奖金1000元;优秀奖4名,奖金800选手参加学校总决赛取得的成绩,纳入推荐参加省级比赛的考察因素获奖选手均颁发荣誉证书,根据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给予加分认定

八、工作要求

参赛选手须为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林学院团委李老师:028-862914655314

林学院职业规划大赛交流群:129266650

 附件1. “新东方杯”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docx

 附件2.“新东方杯”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docx

                      林学院团委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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