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到成都校区与我校林学院、法学院开展环境司法与科研院校教学实践基地共建活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李瑶、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院长苏青,林学院院长潘远智、党委书记胡迅、副院长徐振锋,法学院院长颜勇、副院长唐薇以及三个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交流座谈会,座谈会由胡迅主持。
潘远智、颜勇与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院长苏青签订了《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与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合作框架协议》。潘远智和苏青为“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司法科研教学实践基地”揭牌,颜勇和苏青为“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潘远智、颜勇分别发言,对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来校交流合作表示欢迎,分别介绍了我校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森林碳汇、环境法治研究领域的教学科研成果,并邀请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将丰富的司法实战经验和先进的司法理念带到高校课堂,融入学校的人才培养体系。
李瑶在发言时表示,感谢两个学院的大力支持,希望三家单位共同以更高站位深化院校交流合作,以基地为依托,充分发挥法院与高校各自优势和特色,快速形成高效有序的合作机制,进一步促进科研教学理论与审判实务、司法改革实践的深度融合,积极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和法学实践教学工作共上新台阶。
徐振峰、唐薇等7位专家就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难点、动物鉴定案件的积极改革——野化放归实施、林地类案件在损害评估和修复中存在的问题、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现状及问题、农业面源污染司法治理的难点、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主题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