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进一步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持续激发我校师生创新创业热情,同时为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现将院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以及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生)均可参赛。
二、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方式与要求
(一)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3~15人以内(含团队负责人),须为实际参与项目的核心成员;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只能在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中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备。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大赛省级金奖的项目不参加校赛和省赛,直接参加全省国赛资格赛;已获往届大赛省级银奖的项目不参加校赛,直接参加学校大赛训练营和省赛资格争夺赛。
(三)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人情况、股权结构等材料。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全国总决赛时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五)参赛项目须有前期工作积累,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或商业应用前景,如: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四、赛道组别设置
大赛设置三个赛道: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各赛道具体评审规则见附件1。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和所处创业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本科生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本科生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4.研究生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5.研究生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6.研究生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活动方案与时间安排以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方公布为准),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且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参赛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产业命题赛道
为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校企协同培育产业新领域、新市场,推动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大赛设置产业命题赛道。
1.比赛形式
企业命题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围绕
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对应的产业和行业领域,基于企业发展真实需求进行申报,发布命题;参赛师生团队选择并针对命题提出符合要求的解决对策、方案(含商业模式,期间可与命题企业对接需求)。企业命题申报、发布时间和参赛团队参赛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
2.参赛方式
(1)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教师须为2023年7月31日前正式入职的高校教师),团队成员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2)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同上)进行报名;国际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同上)进行报名。
六、赛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2022年9-10月)
发布赛事通知,通过各种平台做好赛前组织动员。
(二)院赛推荐(2022年10-12月)
学院将结合专业优势和学科特点,按照比赛要求,做好重点团队的挖掘和培育,特别是优秀研究生项目、教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的挖掘,动员合作企业参与发布命题(参加产业命题赛道)。学院择优选择0-10个项目推荐至学校。
①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在12月1日12:00前将《附件2: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拟推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4,包括商业计划书(大小<30M),含营业执照、专利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网评ppt(大小<20M)打包发送至林学院双创部邮箱lxycxcyfwb@163.com( 文件名:第九届“互联网+”+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②历届省赛银奖且有新进展的项目可直接参加校赛训练营和省赛资格争夺,将《附件3: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历届项目汇总表》在12月1日12:00前发送至林学院双创部邮箱lxycxcyfwb@163.com。(文件名:第九届“互联网+”历届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三)校赛选拔与训练营集训(2023年1月-6月)
校赛组委会对参赛团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团队进入校赛和省赛备战营集训。
(四)省赛推荐:结合校赛排位情况和各学院网报基数(大创网)确定。同时,将根据各学院网报基数完成情况设置奖励名额。
七、奖励办法
所有参赛团队均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根据相关规定加分,获奖团队加分参照第二课堂成绩单标准另算(19级和20、21、22级级分别按照对应标准执行)。
八、其他
1.参赛团队在报名系统开放后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报并审核通过方可加创新创业参赛二课基础分),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
如国赛通知正式下发后,对赛道、参赛要求等方面有新要求或规定,将第一时间通知。
九、联系方式
林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赛交流群QQ群:475623418
双创部屈同学:15182824019
双创部涂同学:15181167425
附件:
附件1: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项目评审规则.docx
附件2: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拟推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历届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项目申报材料要求.docx
林学院团委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