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22-10-21 09:51:19

学院2023届毕业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优大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注: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指的是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体单位为名,颁发或授予的相关奖项及称号,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竞赛奖励相关认定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

二、省优大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人选从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产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 时间安排

1、2022年10月21日-10月24日学生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表彰奖励”-“荣誉称号”进行“优秀毕业生”的申报;班主任通过“学生管理工作系统”班主任平台“表彰奖励”-“荣誉称号”完成班主任审核推荐。

2、2022年10月24日晚18:00-19:30小班负责人将附件1-3纸质档(按小班推荐顺序排名)交至林学院学生事务中心(二公寓对面板房),并同时将电子档发送到邮箱:linyuanjijian@163.com

四、名额分配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46人。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13人。

五、相关要求

1、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遴选产生13人。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3、严格执行评定条件,切实做好评审工作;

4、评选出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后期的学习、毕业生产实习或毕业离校时表现不良者将取消其资格,并收回荣誉证书;

因时间相对紧迫,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小班按时限上报材料。

 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xlsx

 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3: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doc 

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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